2023年03月21日
- 自本(2023)年5月22日起,本行「信託資金自動停利(損)率設定/變更功能」、「通知停利(損)率設定/變更功能」及「信託帳戶投資損益通知功能」三項功能修正如下:
修正前後對照表 功能 修正前 修正後 1.自動停利(損)率設定/變更功能茲因系統功能調整,本行將不再提供「信託資金自動停利(損)率設定功能」之服務,原已設定之投資標的,將持續有效至贖回或變更設定自動停利/停損設定為0時。 2.通知停利(損)率設定/變更功能(1)通知方式 電子郵件及手機簡訊 LINE BC或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方式依序擇一通知 (2)通知預設值 通知停利率+15%通知停損率-7%通知停利率+15%通知停損率-7%、-20%(3)通知計算基礎 不含現金配息 含現金配息 (4)不執行通知之情形 - 通知停利/停損率設為0
- 有在途未回報單位數
- 無原始投資金額
- 定期(不)定額各扣款日期之扣款成功次數合計未超過12次
- 通知停利/停損率設為0
- 有在途未回報單位數
- 無原始投資金額
(5)通知之條件 - 定期(不)定額各扣款日期之扣款成功次數合計須超過12次(即達13次時)始執行停利/停損之通知。
- 無單位數異動時,觸及所設定之通知停利/停損率僅會各通知一次,若再次觸及時,系統亦不再通知。
- 重新設定通知停利/停損率時(無論單位數有無異動),上述1~2之規則,得重新適用一次。
凡觸及所設定之通知停利/停損率時 3.信託帳戶投資損益通知功能: 通知計算基礎 不含現金配息 含現金配息 - 依據:第一銀行「信託業務總約定書」第24條第1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