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特色

存款業務/外幣支票存款商品特色說明表格
服務對象 產品介紹
支票存款 依外國法律組織登記、設立之境外法人,但在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辦理設立登記之分支機構不在其內。
  1. 存款幣別限本行所掛牌之各種外幣,且不計息。
  2. 最低起存金額為等值USD1,000元。
  3. 票據清算採「託收方式」處理。
  4. 不得提領現金或兌換為新台幣。

如何辦理

  • 董事/被授權人持開戶應備文件,親臨本行各營業單位辦理。
  • 境外存款不屬於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規定的存款保險範圍。
  • OBU外幣支票法定要項:發票日期、應劃平行線、記載受款人名稱,並禁止背書轉讓及委任取款。
  • 辦理OBU外幣存款業務,除應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等相關法令規範辦理外,另應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國際金融業務條例施行細則」、「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及其他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