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金融支持措施貿易融資利息減碼措施

商品特色

申請資格

  1. 具備出口美國外銷實績廠商或其關連產業廠商。
  2. 對美國出口實績較基期衰退達百分之十;或關連產業廠商營業額較基期衰退達百分之十。
  3. 票、債信及營運情形正常。

衰退之認定標準:

自114年3月12日起,任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對美國出口實績,或關連產業廠商任連續二個月之月平均營業額較下列任一比較基準期間,衰退達10%者:

  • 較113年度同期月平均。
  • 較113年下半年度月平均。
  • 較114年度1月至2月月平均。

申貸期限

  • 自114年8月7日至116年10月31日止。

貸款用途

貸款用途應符合下列之一:

  1. 直接或間接拓展外銷市場,維持正常營運。
  2. 購置出口所需之原物料、機器設備及零組件等所辦理之進口業務。
  3. 辦理整廠整案輸出。

貸款利率減碼

  1. 非中小企業符合本措施之適用對象者,融資額度年利率減碼1%,每家廠商適用本措施利息減收金額以新臺幣(以下同)100萬元為上限。
  2. 中小企業符合本措施之適用對象者,融資額度年利率減碼1.5%,每家廠商適用本措施利息減收金額以120萬元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