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介紹
業務內容
廠商發行禮券、磁條卡、晶片卡、電子點數或電磁紀錄等商品服務憑證,收受消費者預先給付之預收款後提供消費性質之商品或服務。預收款信託是為加強廠商履行其應盡義務之目的,以廠商為委託人,第一銀行為受託人,將消費者預先給付全部或部分款項,或廠商自有財產做為信託財產,由銀行協助保管資金,保障消費者權益。
『預收款信託』架構圖
1.委託人(業者)和受託人(第一銀行)簽訂契約。
2.委託人(業者)預先交付資金信託於受託人(第一銀行)。
3.委託人(業者)預售商品或服務給消費者。
4.消費者交易資金給委託人(業者)。
5.委託人(業者)提供商品或服務給消費者。
6.委託人(業者)指示受託人(第一銀行)返還資金。
7.受託人(第一銀行)核對相關資料無誤後返還資金給委託人(業者)。
服務對象
依信託目的不同可分為:
- 發行商品為預售性質,例如:發行禮券、儲值卡業者。
- 提供服務預先向消費者收取費用,例如:健身中心業者。
- 依法令規範資金須交付信託之業者,例如:殯葬業者。
預收款信託諮詢專線:(02)2348-4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