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
申請日前最近六個月以內任一個月僱用員工數為三十人以下,營業及票債信正常,且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中小企業或僅辦理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但不含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
申貸資格
朝數位轉型、淨零轉型或通路發展之事業。
用途
一、資本性支出:購置機器、設備(含運輸工具)。
二、週轉性支出:營運週轉金。
額度
每一申貸事業貸款額度最高新臺幣3,500萬元,其中購置機器、設備貸款用途依計畫實際需要,最高不超過計畫經費之八成。
期限
一、資本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7年,含寬限期最長3年。
二、週轉性支出:貸款期限最長6年,含寬限期最長2年。
利率
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0.5%,機動計息。
擔保
一、依各承貸金融機構之核貸作業規定辦理,必要時得依信保基金規定移送信用保證。
二、本貸款信保基金保證手續費年費率0.1%,保證成數如下:
(一)貸款額度累計新臺幣100萬元以內:一律10成。
(二)貸款額度累計逾新臺幣100萬元:最低9成。
利息補貼
每一申貸事業利息補貼貸款額度以新臺幣250萬元為上限,補貼利率上限為年利率1.5%,如核貸利率未達該利率者,依實際核貸利率補貼。
補貼期限
每筆貸款利息補貼期限最長6個月,如實際貸款期限未達補貼期限上限者,依實際貸款期限補貼。
申貸期間
自2025年1月15日起至2028年10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