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特色

對象


  • 本貸款應以事業體名義申貸,且負責人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 未滿45歲之成年女性。
    • 年滿45歲至65歲者。
    • 65歲以下,且設籍於離島之成年人。
  • 負責人應符合下列各項規定:
    • 3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研習課程至少18小時,並經創業諮詢輔導。
    • 登記為申請事業之代表人或負責人,並實際經營該事業。
    • 未同時為其他事業之負責人、合夥人、董事或監察人。
  • 申貸事業應符合設立登記未超過5年,且員工數未滿5人,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申請登記之小規模商業。
    • 公司、行號或有限合夥。
    • 托嬰中心、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或短期補習班。

利率


  • 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機動計息。
  • 貸款人前2年免負擔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
  • 貸款人符合特殊身分者,前3年免負擔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第4年起固定負擔年息1.5%,利息差額由勞動部補貼。

額度


  • 最高新臺幣200萬元,惟僅辦理稅籍登記者以50萬元為限。

用途


  • 購置或租用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

期限


  • 最長7年。

擔保


  • 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