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特色
對象
- 本貸款應以事業體名義申貸,且負責人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 未滿45歲之成年女性。
- 年滿45歲至65歲者。
- 65歲以下,且設籍於離島之成年人。
- 負責人應符合下列各項規定:
- 3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研習課程至少18小時,並經創業諮詢輔導。
- 登記為申請事業之代表人或負責人,並實際經營該事業。
- 未同時為其他事業之負責人、合夥人、董事或監察人。
- 申貸事業應符合設立登記未超過5年,且員工數未滿5人,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依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申請登記之小規模商業。
- 公司、行號或有限合夥。
- 托嬰中心、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或短期補習班。
利率
- 依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575%,機動計息。
- 貸款人前2年免負擔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
- 貸款人符合特殊身分者,前3年免負擔利息,由勞動部全額補貼,第4年起固定負擔年息1.5%,利息差額由勞動部補貼。
額度
- 最高新臺幣200萬元,惟僅辦理稅籍登記者以50萬元為限。
用途
- 購置或租用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
期限
- 最長7年。
擔保
- 移送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