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介紹

業務內容

主要係協助高資產或企業客戶以照顧指定受益人為規劃方向,並以保全財產為核心目的,即委託人設立信託之目的在於照顧特定之人,交付財產可以分為金錢、有價證券及不動產三種類型,並可透過自益或他益信託架構辦理,以完成委託人多元化信託之目的。

 
 

 『財富傳承信託(自益型)』架構圖

  財富傳承信託業務(自益型)信託流程圖
客戶>第一銀行>股票\金融商品
一、財富傳承信託業務(自益型)
長輩辦理贈與稅申報作業,完成後贈與財產移轉給子孫
1.委託人(如:子孫)和受託人(第一銀行)簽訂信託契約,由長輩或指定之人擔任信託監察人監督受託人(第一銀行)。
2.委託人移轉信託財產給受託人(第一銀行)。
3.受託人(第一銀行)依委託人指示管理運用基金/債券/存款。
4.受託人(第一銀行)定期/不定期撥付給受益人(即委託人)。
5.信託終止時,返還信託財產給受益人(即委託人)。
 
 

 『財富傳承信託(金錢他益型)』架構圖

  財富傳承信託業務(金錢他益型)信託流程圖
客戶>第一銀行>股票\金融商品
二、財富傳承信託業務(他益型)
1.委託人(如:長輩)、受益人(如:晚輩,享受信託利益之人)和受託人(第一銀行)簽訂信託契約。
2-1.委託人移轉信託財產給受託人(第一銀行)。
2-2.他益信託須辦理贈與稅申報(自行申報或委由銀行代辦)並完稅。
3.受託人(第一銀行)依委託人指示管理運用基金/債券/存款。
4.受託人(第一銀行)定期/不定期撥付給受益人(生活/醫療/教育….)。
5.信託終止時,返還信託財產給受益人。

服務對象

依據客戶之信託目的及交付信託種類(金錢、有價證券、不動產)量身訂作。

如何辦理

財富傳承信託諮詢專線:(02)2348-4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