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特色
- 起存門檻低,外幣投資更容易。
- 多元幣別選擇,定期定額、分散匯率風險。
如何辦理
- 依本行外匯定期存款開戶作業相關規定辦理【已開立外匯定期存款帳戶(存單)之存戶,得逕行辦理存入,免另重新開立外匯定期存款帳戶】。
- 首次約定後,續期存入存款得選擇方式,如下:
- 臨櫃辦理存入,或
- 委託代繳(自本人同幣別之外幣活期存款帳戶中轉存定存),無須再臨櫃辦理。
- 本行將依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規定的存款保險範圍內辦理外幣存款保險。
- 約定每月定期定額最低存入金額為等值USD100 元或該金額以上10 元倍數(例如:USD110元、USD120元…)之整數。
- 外幣零存整付辦理中途解約時,本金及利息應全部一次結清,未存滿一個月者不予計息。計息方式係依主管機關規定相關中途解約辦法處理及計息,計息期間及利率依其期別以起存日本行牌告利率為準八折計息,存期未滿該幣別之最低牌告期間者不予計息。
- 外幣零存整付存款期間固定為一年期,不得申請辦理自動轉期。
- 外幣零存整付存款利率:臨櫃存入依按本行牌告該存款幣別固定利率複利計息;委託代繳時之存款利率,以原約定存款日期之前一營業日本行牌告該存款幣別固定利率複利計息。
- 外幣投資及外幣存款可能產生收益或損失,客戶須自行承擔各項有關外匯兌換限制及損失等風險,本行並不分擔損失或為任何收益保證。
- 人民幣結匯限額:自然人每人每日透過帳戶買賣之金額,不得逾CNY20,000元,對自然人買賣人民幣業務有違反情節重大之客戶,中央銀行得要求銀行沖正該交易,並拒絕受理其辦理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交易。
- 辦理外幣存款業務,除應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等相關法令規範辦理外,另應依中央銀行所頒佈的「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及其他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