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對象
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
- 依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登記,營業及票、債信正常,且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排除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
- 限由同一家金融機構辦理新臺幣外銷貸款,且依信保基金外銷相關貸款規定送保者。
受理期限
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歡迎洽詢各營業單位辦理。
(倘接獲信保基金通知保證總額度用罄,則停止辦理)
專案措施內容
- 保證用途:用於外銷貸款之避險需求。
- 保證內容:中小企業於金融機構承作預售遠期外匯,倘因故無法如期取得相對應之出口外匯款項,致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到期之日無法以約定匯率辦理結匯或交割所產生之匯率差價損失。
| 保證成數 | 10成 |
|---|---|
| 保證手續費 | 免收 |
| 訂約手續費 | |
| 保證金 |
💡本行提供專屬匯率加碼優惠:美元訂約匯率最高依本行相對檔期牌告買入匯率加3分。
(倘遇匯率大幅波動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本行保有隨時暫停、調整或終止匯率加碼措施,並以本行官方網站公告內容為準,不另行通知。)
- 適用本措施須符合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訂定「協助企業取得避險額度信用保證措施」及相關規範。
- 辦理新臺幣對各種外幣遠期外匯業務,除應依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等相關法令規範辦理外,另應依中央銀行所頒佈「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銀行業辦理外匯收支或交易資料申報問答集」及其他主管機關相關規定辦理。



